活动介绍
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、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等单位联合主办,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执行主办的2014九九重阳《我的长辈》微视屏作品征集公益系列活动在大家的关心、关注中已圆满结束。我们在收获成绩与喜悦的同时,也开启了新一年公益行动的脚步,2015(第三届)九九重阳《我的长辈》微视屏作品征集公益系列活动正式启动。
本次公益活动是面对全国各级电视台、解放军各兵种文化宣传中心、各部委办宣传机构、海内外影视机构、各大高校、文化传媒公司、企业文化机构及全体微视屏拍摄、制作爱好者记录人性、生命、生活中的善与爱的大型公益活动。
参与本次公益活动的各类优秀人才将优先加入中国电视文艺人才库,为全国各级电视台、各类影视机构提供储备力量。
本次公益活动面向全国各级电视台、解放军各兵种文化宣传中心、各部委办宣传机构、海内外影视机构、各大高校、文化传媒公司、企业文化机构及全体微视屏拍摄、制作爱好者、个人爱好者。
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原创的作品。(拍摄设备不限)
形式:微视屏作品(剧情类需带场记)
内容:参赛作品须为原创,导向正确、主题积极健康向上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体裁题材不限。
格式:网络展播--征集作品格式可为MPEG、AVI、MOV、WMV、RMVB格式,文件大小控制在1G以内。移动客户端--征集作品格式为MP4格式,大小限定在30M以内。
时长(严格执行):单部作品限定在30秒-8分钟。(剧情类作品放宽到15分钟以内)移动客户端展播作品时长限定在5分钟以内。
语言:征集作品语言不限。
字幕:征集作品须配中文字幕。
数量:每位参与者投递作品数量仅限3部。同一作品须准备2份不同格式及不同时长的视频资料,可供网络展播和移动客户端展播使用。每部作品须配一张720*405的标题图。
报名作者(包括联合制作)须确认拥有投递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,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,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活动期间,参赛作品不可授权予第三方使用(已有授权的合作方除外),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,无权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。
报名作品,除非特别声明,组委会及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公共媒体进行展播、公共宣传、结集资料等非盈利性活动。
微视屏主题为:“我的长辈”,题材、体裁形式、类型不限。其中“长辈”的含义不局限于直系亲属关系,同时包括历史人物关系、师从关系、职业关系、心理关系、文学关系等等。
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原创的作品。(拍摄设备不限)
征集作品可分类包括:
剧情类:微电影、情景剧、舞台剧、视频小品、视频桥段等
纪实类:纪录片、纪实片、新闻片、专题片、视频文学等
家庭类:公益片、纪录片、新闻片、专题片、视频文学等
音乐类:音乐电视片(MTV)、音乐风情片、音乐散文、音诗画等
广告类:公益片、广告片、形象宣传片、艺术造型片等
动漫类:动画片、动漫片、剪纸动画片、木偶动画片、沙画片、钢笔画片、皮影动画片等本次活动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:1、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2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3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4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5、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、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;6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及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。